機關地址
846高雄市杉林區新庄村司馬路45巷5號
電子郵件信箱
chling88@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6高雄市杉林區新庄村司馬路45巷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6高雄市杉林區新庄村司馬路45巷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與本案標的物相關行業。
1、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須與標的物相符):
(2)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
(3)廠商納稅證明:
2、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之證明:
A.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B.證明文件以下列任一之票據交換所委託金融機構查詢核章之制式簡覆單正本或影本。
C.查詢簡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D.簡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及經辦人員蓋章者無效。
E.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二)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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