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za105-07 已決標公告

宿舍修繕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鴻倫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26,800
原始預算
$ 1,026,412
底價金額
$ 926,8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內門區木柵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97.8.8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清正
聯絡電話 (07)6681183#30
機關代碼 3.97.8.8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45高雄市內門區木柵里木柵3號
聯絡人 李清正
聯絡電話 (07)6681183#30
傳真號碼 (07)6681026
電子郵件信箱 ching0631@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5,74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10/13
原公告日 105/10/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內門區木柵里木柵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0/25 09:30
開標時間 105/10/25 10:00
開標地點 845高雄市內門區木柵里木柵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552高雄市內門區木柵里木柵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隔日起4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登記合格之本市(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室內裝潢(修)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A.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B.證明文件以下列任一之票據交換所委託金融機構查詢核章之制式簡覆單正本或影本。 (a)票據交換所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查詢簡覆單。 (b)票據交換所支票存款戶票據徵信開戶查詢簡覆單。 C.查詢簡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所。 (b)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公司統一編號及名稱。 D.簡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及經辦人員蓋章者無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內門區木柵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25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8.8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清正
聯絡電話
(07)6681183#30
機關代碼
3.97.8.8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45高雄市內門區木柵里木柵3號
聯絡人
李清正
聯絡電話
(07)6681183#30
傳真號碼
(07)6681026
電子郵件信箱
ching0631@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5,74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10/13
原公告日
105/10/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內門區木柵里木柵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0/25 09:30
開標時間
105/10/25 10:00
開標地點
845高雄市內門區木柵里木柵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552高雄市內門區木柵里木柵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隔日起4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登記合格之本市(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室內裝潢(修)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A.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B.證明文件以下列任一之票據交換所委託金融機構查詢核章之制式簡覆單正本或影本。 (a)票據交換所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查詢簡覆單。 (b)票據交換所支票存款戶票據徵信開戶查詢簡覆單。 C.查詢簡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所。 (b)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公司統一編號及名稱。 D.簡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及經辦人員蓋章者無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內門區木柵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2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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