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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屬水管、電氣工程,且已與建築工程分開招標(水電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3高雄市美濃區中山路二段35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3高雄市美濃區中山路二段358號總務處
廠商資格摘要
(1)本案招標標的主要為「幼兒園廁所改善工程」,請投標廠商詳細檢閱投標標價清單項目,自行衡量履約能力投標,以具相關營業項目或證照,且無不良紀錄之廠商均可投標。
(2)凡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之廠商,或營利事業登記具有相關項目之公司行號,或公司法人(公司登記)或營利事業團體(營利事業登記):廠商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申報書、應稅者另附繳款書,若無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影本,得用前一期代之)。
(4)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5)其他:詳見招標文件清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自上網公告日起,廠商可於上班日8:00~16:00至採購標的處進行實地勘查。
2.聯絡人:總務處 李主任07-6812514-40。
3.其餘事項請詳閱招標文件內容。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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