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843高雄市美濃區泰安里永安路190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7)6810166分機4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s96733213@stu.edu.tw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97.4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540,000元
招標資料:是否依「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美濃區美濃國民小學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3高雄市美濃區泰安里永安路190號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2/07/11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2/07/12 10:1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843高雄市美濃區泰安里永安路190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0000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3高雄市美濃區泰安里永安路190號
其他: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否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 納稅證明文件。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繳款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 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6個月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 切結書。
5. 電子領標憑證(需附印列之紙本;未附紙本若電子檔案毀損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或現金購買標單之憑據。
6. 其他證明文件依證件審查表規定佐附。
其他:附加說明
1、專人購領:上班時間至本校總務處領取。
2、郵遞購領:請領標廠商隨同檢附足額之掛號回郵信封郵遞至「高雄市美濃區泰安里永安路190號總務處收」,並註明領取之標案名稱,由本校代為郵遞寄發。
3、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
4、郵購招標文件或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招標文件工本費概不退還。若屬本機關因素廢標或停標,於再行辦理招標時,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可持圖說以外之原招標文件及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標單(採郵購領標之廠商,則由本機關主動寄發新標單)。
5、投標廠商應詳為檢閱點清本機關所發之招標文件,如有遺漏,應即請本機關補足。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自行詳為估算其標價,倘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4分之1(不足1日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採書面答覆。(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美濃區美濃國民小學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fetched_at
2017-10-05T16:24:16+08:00
電子郵件信箱
s96733213@stu.edu.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97.4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美濃區美濃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3高雄市美濃區泰安里永安路190號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3高雄市美濃區泰安里永安路19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 納稅證明文件。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繳款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 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6個月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 切結書。 5. 電子領標憑證(需附印列之紙本;未附紙本若電子檔案毀損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或現金購買標單之憑據。 6. 其他證明文件依證件審查表規定佐附。
附加說明
1、專人購領:上班時間至本校總務處領取。 2、郵遞購領:請領標廠商隨同檢附足額之掛號回郵信封郵遞至「高雄市美濃區泰安里永安路190號總務處收」,並註明領取之標案名稱,由本校代為郵遞寄發。 3、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詳「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 4、郵購招標文件或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招標文件工本費概不退還。若屬本機關因素廢標或停標,於再行辦理招標時,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可持圖說以外之原招標文件及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標單(採郵購領標之廠商,則由本機關主動寄發新標單)。 5、投標廠商應詳為檢閱點清本機關所發之招標文件,如有遺漏,應即請本機關補足。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自行詳為估算其標價,倘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4分之1(不足1日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採書面答覆。(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美濃區美濃國民小學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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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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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改善教學環境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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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451-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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