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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26高雄市梓官區禮蚵里光明路177號(蚵寮國小)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6高雄市梓官區禮蚵里光明路177號(蚵寮國小)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與標的物名稱相關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及負責人印鑑印模正本
2. 投標廠商聲明書
3. 切結書
4. 委託代理授權書
5. 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影本)
6.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7. 廠商信用証明(最近半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証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 基本資格:與標的物名稱相關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及負責人印鑑印模正本
2. 投標廠商聲明書
3. 切結書
4. 委託代理授權書
5. 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影本)
6.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7. 廠商信用証明(最近半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証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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