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0 已決標公告

106學年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勞務委託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高雄市私立世翊文理短期補習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28,000
原始預算
$ 6,452,400
底價金額
$ 2,940,000
決標折數
99.5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梓官區梓官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97.8.5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郭銘揚
聯絡電話 (07)6193927#40
機關代碼 3.97.8.54
單位名稱 高雄市梓官區梓官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826高雄市梓官區進學路63號
聯絡人 郭銘揚
聯絡電話 (07)6193927#40
傳真號碼 (07)6107135
電子郵件信箱 sheepmyk@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含一年之後續擴充部分(預計自107.8.30至108.8.30),金額為新臺幣3,226,200元整,採購預算總金額為新台幣6,452,400元。本案預算如未獲高雄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雙方得另行協商契約內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1 12:00
開標時間 106/07/12 09:30
開標地點 826高雄市梓官區進學路6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6高雄市梓官區進學路6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8.30至107.8.3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與本標案內容相關並經合法登記之業者,應附證件詳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審查表。1.公、私立機構:設立登記項目需以文理類為主。2.法人:檢附法人登記證書,其設立目的須以文教相關業務為宗旨;法人如依其他法令成立而不須登記者,檢附其設立章程或相關文件,其章程須與文教業務相關。3.團體:檢附人民團體登記證書、組織章程或相關文件,其章程須與文教業務相關。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證明(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免納稅者免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法人或團體檢附免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未使用票據者,向票據交換所申請,其亦會發給本證明文件,故未使用票據者,亦應檢附本證明】。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證明文件以下列任一之票據交換所委託金融機構查詢核章之制式簡覆單正本或影本。 (1)票據交換所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查詢簡覆單。 (2)票據交換所支票存款戶票據徵信開戶查詢簡覆單。 3.查詢簡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所。 (2)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公司統一編號及名稱。 (5)簡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及經辦人員蓋章者無效。 4.其他履約能力之證明:存款存額證明書或其他存款證明文件。(法人或團體適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梓官區梓官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1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8.5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郭銘揚
聯絡電話
(07)6193927#40
機關代碼
3.97.8.54
單位名稱
高雄市梓官區梓官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826高雄市梓官區進學路63號
聯絡人
郭銘揚
聯絡電話
(07)6193927#40
傳真號碼
(07)6107135
電子郵件信箱
sheepmyk@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含一年之後續擴充部分(預計自107.8.30至108.8.30),金額為新臺幣3,226,200元整,採購預算總金額為新台幣6,452,400元。本案預算如未獲高雄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雙方得另行協商契約內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1 12:00
開標時間
106/07/12 09:30
開標地點
826高雄市梓官區進學路6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6高雄市梓官區進學路6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8.30至107.8.3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與本標案內容相關並經合法登記之業者,應附證件詳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審查表。1.公、私立機構:設立登記項目需以文理類為主。2.法人:檢附法人登記證書,其設立目的須以文教相關業務為宗旨;法人如依其他法令成立而不須登記者,檢附其設立章程或相關文件,其章程須與文教業務相關。3.團體:檢附人民團體登記證書、組織章程或相關文件,其章程須與文教業務相關。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證明(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免納稅者免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法人或團體檢附免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未使用票據者,向票據交換所申請,其亦會發給本證明文件,故未使用票據者,亦應檢附本證明】。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證明文件以下列任一之票據交換所委託金融機構查詢核章之制式簡覆單正本或影本。 (1)票據交換所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查詢簡覆單。 (2)票據交換所支票存款戶票據徵信開戶查詢簡覆單。 3.查詢簡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所。 (2)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公司統一編號及名稱。 (5)簡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及經辦人員蓋章者無效。 4.其他履約能力之證明:存款存額證明書或其他存款證明文件。(法人或團體適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梓官區梓官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1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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