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0958189318@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4高雄市燕巢區瓊林里安招路17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土木包工業。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
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
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
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
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
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
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
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該特定營
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
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
項目。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
件)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
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
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
新資料代之。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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