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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時間:110年度
2.金額:新台幣16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5高雄市橋頭區甲北里甲昌路25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5高雄市橋頭區甲北里甲昌路25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校午餐運輸時間及地點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具履約能力且未經政府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為拒絕往來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運輸人員資格及應備文件:
一、投標時需檢附本人應備有交通部製發汽車駕駛執照
影本。
二、履約時需檢附最近一個月內之健康檢查報告表,身
體健康,無法定傳染疾病。。
三、履約時需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
貳、運輸車輛規格及應備文件:
一、投標時需檢附運送車輛之強制汽車責任險、行照影
本。
二、需以箱型保溫車輛運送餐具和食物。
三、履約時需檢附最近一期車輛驗車單,保持良好使用
狀況。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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