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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華美里學堂路二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10日曆天竣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級以上) 或
2.E801060室內裝修業
2.檢附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押標金:新臺幣20萬元整。
2.履約保證金金額:新臺幣20萬元整。
3.保固保證金金額:契約金額(結算金額)3%。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前一工作日。聯絡人:吳采瀅。
5.投標廠商得自行決定是否參加開標,惟本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53、54條規定辦理減價時,均當場辦理,若投標廠商未出席者,視為自動放棄減價權利。
6.如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倘因當天氣候或其他因素影響致停止辦公時,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不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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