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W002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永安區112年為民服務日曆設計印製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決標日:111/08/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榮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87,500
原始預算
$ 819,000
底價金額
$ 787,5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7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林伯勳
聯絡電話 (07)6912716#157
機關代碼 3.97.79
單位名稱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機關地址 828高雄市永安區永安路32號
聯絡人 林伯勳
聯絡電話 (07)6912716#157
傳真號碼 (07)6912783
電子郵件信箱 aj4300@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2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752,310元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早上8點-12點,下午13點30分-17點30分)內本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1 17:30
開標時間 111/07/12 10:30
開標地點 本所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永安郵局第32號信箱或永安區公所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111年11月15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之場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營業項目具有印刷業、廣告業、設計業等相關業者。 (二)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公司或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至其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下載)。 (三)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四)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親自購買者,於辦公時間內不具名向本所秘書室購買招標文件。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倘不及投標,責任自負),寄達本所秘書室,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標函購買費$300及回郵信封(郵資約$107),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確認。 四、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會議預計辦理日期本所將另行通知。 五、其餘未盡事宜請詳閱投標須知等相關規定。 六、投標廠商應隨時注意本公告系統有無更正公告事宜,以免影響權益。 七、本案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包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1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79
聯絡人
林伯勳
聯絡電話
(07)6912716#157
機關代碼
3.97.79
單位名稱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機關地址
828高雄市永安區永安路32號
聯絡人
林伯勳
聯絡電話
(07)6912716#157
傳真號碼
(07)6912783
電子郵件信箱
aj4300@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2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752,310元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早上8點-12點,下午13點30分-17點30分)內本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1 17:30
開標時間
111/07/12 10:30
開標地點
本所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永安郵局第32號信箱或永安區公所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111年11月15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之場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營業項目具有印刷業、廣告業、設計業等相關業者。 (二)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公司或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至其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下載)。 (三)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四)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親自購買者,於辦公時間內不具名向本所秘書室購買招標文件。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倘不及投標,責任自負),寄達本所秘書室,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標函購買費$300及回郵信封(郵資約$107),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確認。 四、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會議預計辦理日期本所將另行通知。 五、其餘未盡事宜請詳閱投標須知等相關規定。 六、投標廠商應隨時注意本公告系統有無更正公告事宜,以免影響權益。 七、本案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包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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