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Y009 已決標公告

105年度全區區民意外傷害保險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決標日:105/10/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29,675
原始預算
$ 1,870,000
底價金額
$ 1,800,000
決標折數
84.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7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3 - 強制社會安全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7)6912716#126
機關代碼 3.97.79
單位名稱 社會課
機關地址 828高雄市永安區永安路32號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7)6912716#126
傳真號碼 (07)6912783
電子郵件信箱 yf10@ems.yung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早上8點至12點,下午1點30分至5點30分本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7 17:30
開標時間 105/11/08 10:00
開標地點 永安區公所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0,000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0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永安郵局第32號信箱或送達永安區公所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5年12月31日24時起至106年12月31日24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營業項目列有人壽或人身保險等營業項目之合法廠商(未受停業處分或未被公告為拒絕往來廠商者)之公司、行號。 二、廠商應備文件: (一) 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或登記證明。(非屬特許業者免附) (二)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三)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代之。) (四) 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親自購買者,於辦公時間內不具名向本所秘書室購買招標文件。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倘不及投標,責任自負),寄達本所秘書室,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標函購買費$200及回郵信封(郵資約$107),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四、本採購需求規格查詢電話﹕社會課林小姐07-6912716分機126;寄標事項查詢電話﹕秘書室劉小姐07-6912716分機101。 五、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 六、本購案招標文件領取係採未記名方式,若本局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時,將逕行於政府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更正公告,廠商需隨時注意機關刊登工程會(同電子領標網址)之異動公告。 七、本案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包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7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7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7)6912716#126
機關代碼
3.97.79
單位名稱
社會課
機關地址
828高雄市永安區永安路32號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7)6912716#126
傳真號碼
(07)6912783
電子郵件信箱
yf10@ems.yung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早上8點至12點,下午1點30分至5點30分本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7 17:30
開標時間
105/11/08 10:00
開標地點
永安區公所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0,000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0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永安郵局第32號信箱或送達永安區公所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5年12月31日24時起至106年12月31日24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營業項目列有人壽或人身保險等營業項目之合法廠商(未受停業處分或未被公告為拒絕往來廠商者)之公司、行號。 二、廠商應備文件: (一) 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或登記證明。(非屬特許業者免附) (二)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三)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代之。) (四) 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親自購買者,於辦公時間內不具名向本所秘書室購買招標文件。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倘不及投標,責任自負),寄達本所秘書室,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標函購買費$200及回郵信封(郵資約$107),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四、本採購需求規格查詢電話﹕社會課林小姐07-6912716分機126;寄標事項查詢電話﹕秘書室劉小姐07-6912716分機101。 五、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 六、本購案招標文件領取係採未記名方式,若本局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時,將逕行於政府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更正公告,廠商需隨時注意機關刊登工程會(同電子領標網址)之異動公告。 七、本案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包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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