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E02 已決標公告

106年高雄市路竹區內各里廣播系統新增及維修採購(開口契約)

高雄市路竹區公所 決標日:106/03/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龍安科技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9,700
原始預算
$ 625,000
底價金額
$ 600,000
決標折數
69.9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路竹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7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課員
聯絡電話 (07)6979220
機關代碼 3.97.76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821高雄市路竹區竹南里國昌路76號
聯絡人 吳課員
聯絡電話 (07)6979220
傳真號碼 (07)6071660
電子郵件信箱 j68@ems.luj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且依本案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如下: (一)增購金額:新台幣180,000元。 (二)增購設備:廣播系統新增及維修相關設備。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路竹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1高雄市路竹區國昌路76號〔2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或匯票郵購新台幣100元〔自附貼足掛號郵資之回郵大信封〕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8 09:00
開標時間 106/03/28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一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2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秘書室收發或路竹郵局第58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2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利事業登記項目具有電子、電信、電器或其相關行業之公司、行號。請檢附下列證件資料: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站之資料代之,請至(經濟部址:ttp://gcis.nat.gov.tw/index.jsp工商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 業繳納期限,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 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 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二、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信箱﹕eth@kcg.gov.tw、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三、本所政風室電話:6979231。政風室專線傳真:07-6967776。四、本案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項規定辦理,採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議價,如未達三家廠商投標,逕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六、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
更正事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路竹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7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課員
聯絡電話
(07)6979220
機關代碼
3.97.76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821高雄市路竹區竹南里國昌路76號
聯絡人
吳課員
聯絡電話
(07)6979220
傳真號碼
(07)6071660
電子郵件信箱
j68@ems.lujh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且依本案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如下: (一)增購金額:新台幣180,000元。 (二)增購設備:廣播系統新增及維修相關設備。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路竹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1高雄市路竹區國昌路76號〔2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或匯票郵購新台幣100元〔自附貼足掛號郵資之回郵大信封〕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28 09:00
開標時間
106/03/28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一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2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秘書室收發或路竹郵局第58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2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利事業登記項目具有電子、電信、電器或其相關行業之公司、行號。請檢附下列證件資料: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站之資料代之,請至(經濟部址:ttp://gcis.nat.gov.tw/index.jsp工商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 業繳納期限,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 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 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二、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信箱﹕eth@kcg.gov.tw、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三、本所政風室電話:6979231。政風室專線傳真:07-6967776。四、本案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項規定辦理,採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議價,如未達三家廠商投標,逕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六、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
更正事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路竹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2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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