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4-11-H-04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阿蓮區108年度非都市計畫公園綠地公共意外責任險

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決標日:108/04/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7,197
原始預算
$ 180,000
底價金額
$ 168,000
決標折數
81.6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7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課員翁啟芳或技佐洪弘彥
聯絡電話 (07)6311177#61或51
機關代碼 3.97.75
單位名稱 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機關地址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
聯絡人 課員翁啟芳或技佐洪弘彥
聯絡電話 (07)6311177#61或51
傳真號碼 (07)6312163
電子郵件信箱 crisis02@kco.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金額:新台幣200,000元整。 (2)依原契約條件、項目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5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18 09:00
開標時間 108/04/18 10:00
開標地點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5月21日中午12時起至109年5月21日中午12時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相關證明: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需有: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H大類H501保險業)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財政部核發之保險業營業證書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 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 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 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 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專人及郵遞購領﹞(一)108年4月12日起至108年4月18日上午09時00分止(上班時間內)以信函註名購買名稱、工本費伍佰元整郵寄阿蓮郵局五十號信箱或專人至本所秘書室請領。(二)購買標單匯票受款人請指名高雄市阿蓮區公所。(三)本案提供電子領投標: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付款方式﹞: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08年5月21日中午12時起至109年5月21日中午12時止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其他﹞:1.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事項.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如遇天然災害等因素無法於當日開標時得順延至上班日。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除了下列單位以外,另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7-3368333、080002502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1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7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課員翁啟芳或技佐洪弘彥
聯絡電話
(07)6311177#61或51
機關代碼
3.97.75
單位名稱
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機關地址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
聯絡人
課員翁啟芳或技佐洪弘彥
聯絡電話
(07)6311177#61或51
傳真號碼
(07)6312163
電子郵件信箱
crisis02@kco.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金額:新台幣200,000元整。 (2)依原契約條件、項目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5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18 09:00
開標時間
108/04/18 10:00
開標地點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5月21日中午12時起至109年5月21日中午12時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相關證明: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需有: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H大類H501保險業)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財政部核發之保險業營業證書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 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 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 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 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專人及郵遞購領﹞(一)108年4月12日起至108年4月18日上午09時00分止(上班時間內)以信函註名購買名稱、工本費伍佰元整郵寄阿蓮郵局五十號信箱或專人至本所秘書室請領。(二)購買標單匯票受款人請指名高雄市阿蓮區公所。(三)本案提供電子領投標: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 ﹝付款方式﹞: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08年5月21日中午12時起至109年5月21日中午12時止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其他﹞:1.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事項.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如遇天然災害等因素無法於當日開標時得順延至上班日。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除了下列單位以外,另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7-3368333、080002502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1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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