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3009 已決標公告

「阿燕寮之戀-2016相約在田寮」活動

高雄市田寮區公所 決標日:105/09/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炫谷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48,000
原始預算
$ 1,150,000
底價金額
$ 1,148,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田寮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7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國珍、莊碧環
聯絡電話 (07)6361475#17、24
機關代碼 3.97.74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823高雄市田寮區南安里崗安路71號
聯絡人 陳國珍、莊碧環
聯絡電話 (07)6361475#17、24
傳真號碼 (07)6361479
電子郵件信箱 kuo1788@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2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1,1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田寮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3高雄市田寮區南安里崗安路7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8:30~17:00至本所秘書室以現金300元購置。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30 17:00
開標時間 105/10/03 09:30
開標地點 823高雄市田寮區南安里崗安路7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7,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0/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3高雄市田寮區南安里崗安路7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05年11月6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企劃、大眾傳播媒體、行銷公關公司、文化藝術、展示規劃設計等專業廠商或相關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機構。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影本): 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餘詳如招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於截止收件前應將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1式12份一併遞送。 二、開標日期:105年10月3日上午9時30分先開資格標,審查通過之廠商,於105年10月4日上午9時辦理簡報評審,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 三、電子領投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投標者應於截止投期限前依投標文件規定檢送書面文件及資料。 四、電子領標廠商之證件封內須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該明細廠商可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中「檢驗電子憑證」之功能列印。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六、開標日因故放假,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七、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申訴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田寮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7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國珍、莊碧環
聯絡電話
(07)6361475#17、24
機關代碼
3.97.74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823高雄市田寮區南安里崗安路71號
聯絡人
陳國珍、莊碧環
聯絡電話
(07)6361475#17、24
傳真號碼
(07)6361479
電子郵件信箱
kuo1788@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2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1,1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田寮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3高雄市田寮區南安里崗安路7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8:30~17:00至本所秘書室以現金300元購置。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30 17:00
開標時間
105/10/03 09:30
開標地點
823高雄市田寮區南安里崗安路7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7,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0/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3高雄市田寮區南安里崗安路7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05年11月6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企劃、大眾傳播媒體、行銷公關公司、文化藝術、展示規劃設計等專業廠商或相關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機構。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影本): 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餘詳如招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於截止收件前應將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1式12份一併遞送。 二、開標日期:105年10月3日上午9時30分先開資格標,審查通過之廠商,於105年10月4日上午9時辦理簡報評審,擇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 三、電子領投標: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投標者應於截止投期限前依投標文件規定檢送書面文件及資料。 四、電子領標廠商之證件封內須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該明細廠商可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中「檢驗電子憑證」之功能列印。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六、開標日因故放假,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七、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申訴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田寮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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