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1120d20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高雄市橋頭區6公尺以下基層建設經常性維護工程(開口契約)

高雄市橋頭區公所 決標日:113/12/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浤驊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99,000
原始預算
$ 1,687,186
底價金額
$ 1,668,000
決標折數
95.8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橋頭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7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莉卿或顏君琳
聯絡電話 (07)6110246#252或156
機關代碼 3.97.72
單位名稱 高雄市橋頭區公所
機關地址 825高雄市橋頭區隆豐路1號
聯絡人 許莉卿或顏君琳
聯絡電話 (07)6110246#252或156
傳真號碼 (07)6113367
電子郵件信箱 ching119@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000,000元,期間上限至114年12月31日,擴充項目與原契約內容、條件及單價相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橋頭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0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1 09: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橋頭區公所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 8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5003高雄市橋頭區隆豐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原則自開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以前結案或達本工程契約價金上限為止,但遭遇本所因執行核銷須提前結案時,應依據本所函文辦理結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個別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中分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以上營造業、設籍本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投標應附文件 1、各該業登記證.(登記不需經許可者免附)。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至其網路下載)。3、該業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4、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5、押標金。6、投標廠商聲明書。7、切結書1。8、電子領標憑據(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其他:公開取得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招標文件一律限於即日起至113年12月10日下午5時00分止,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以電子領標方式購買。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文件應於113年12月10日下午5時00分前郵寄送達本所(高雄市橋頭區隆豐路1號)或親自送達本所收件(需服務台簽收),否則不予受理。
其他:開標地點 :高雄市橋頭區公所三樓會議室
其他:開標時間 :民國113年12月11日上午9時起 ㄧ、廠商對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之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三、(一)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二)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7-3368333-2238;傳真:07-3315313;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三)本所政風室(地址:825003高雄市橋頭區隆豐路1號,電話:07-6120948;6110246轉分機230)。 四、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依原訂截止收件或開標者,順延至恢復上班日;截止收件日與開標日不在同一日者,截止收件日延期,開標日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截止收件或開標日延期,本機關不另通知或公告,請投標廠商自行注意相關單位之公告。 五、參加開標之投標廠商如係負責人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如係被授權人請攜帶開標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到場,以供現場核對。 六、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一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如遇減價情形,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七、「本工程主要係辦理6公尺以下道路改善,依民政局規範規定採中級馬歇爾配比設計,請詳讀施工規範第02741章表02741-3密集配瀝青混凝土規格表及第02742章第3.3.5節壓實度規定」 八、契約預算倘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法規終止或變更契約。 九、履約期限:原則自開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以前結案或達本工程契約價金上限為止,但遭遇本所因執行核銷須提前結案時,應依據本所函文辦理結案。 十、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7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莉卿或顏君琳
聯絡電話
(07)6110246#252或156
機關代碼
3.97.72
單位名稱
高雄市橋頭區公所
機關地址
825高雄市橋頭區隆豐路1號
聯絡人
許莉卿或顏君琳
聯絡電話
(07)6110246#252或156
傳真號碼
(07)6113367
電子郵件信箱
ching119@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000,000元,期間上限至114年12月31日,擴充項目與原契約內容、條件及單價相同。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橋頭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0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1 09: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橋頭區公所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 8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5003高雄市橋頭區隆豐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原則自開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以前結案或達本工程契約價金上限為止,但遭遇本所因執行核銷須提前結案時,應依據本所函文辦理結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個別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中分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以上營造業、設籍本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投標應附文件
1、各該業登記證.(登記不需經許可者免附)。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至其網路下載)。3、該業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4、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5、押標金。6、投標廠商聲明書。7、切結書1。8、電子領標憑據(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其他:公開取得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招標文件一律限於即日起至113年12月10日下午5時00分止,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以電子領標方式購買。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文件應於113年12月10日下午5時00分前郵寄送達本所(高雄市橋頭區隆豐路1號)或親自送達本所收件(需服務台簽收),否則不予受理。
其他:開標地點
:高雄市橋頭區公所三樓會議室
其他:開標時間
:民國113年12月11日上午9時起 ㄧ、廠商對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之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三、(一)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二)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7-3368333-2238;傳真:07-3315313;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三)本所政風室(地址:825003高雄市橋頭區隆豐路1號,電話:07-6120948;6110246轉分機230)。 四、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依原訂截止收件或開標者,順延至恢復上班日;截止收件日與開標日不在同一日者,截止收件日延期,開標日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截止收件或開標日延期,本機關不另通知或公告,請投標廠商自行注意相關單位之公告。 五、參加開標之投標廠商如係負責人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如係被授權人請攜帶開標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到場,以供現場核對。 六、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一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如遇減價情形,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七、「本工程主要係辦理6公尺以下道路改善,依民政局規範規定採中級馬歇爾配比設計,請詳讀施工規範第02741章表02741-3密集配瀝青混凝土規格表及第02742章第3.3.5節壓實度規定」 八、契約預算倘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法規終止或變更契約。 九、履約期限:原則自開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以前結案或達本工程契約價金上限為止,但遭遇本所因執行核銷須提前結案時,應依據本所函文辦理結案。 十、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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