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201d13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高雄市橋頭區農地重劃區內農水路維護工程(開口契約)

高雄市橋頭區公所 決標日:110/02/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嘉宏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88,000
原始預算
$ 2,611,722
底價金額
$ 2,600,000
決標折數
88.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橋頭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7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莉卿或劉柏麟
聯絡電話 (07)6110246#252或155
機關代碼 3.97.72
單位名稱 經建課
機關地址 825高雄市橋頭區隆豐路1號
聯絡人 許莉卿或劉柏麟
聯絡電話 (07)6110246#252或155
傳真號碼 (07)6113367
電子郵件信箱 ching119@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16.1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
補助金額 2,611,72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橋頭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2 17:00
開標時間 民國109年12月23日上午11時起
開標地點 高雄市橋頭區公所二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 1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文件應於109年12月22日下午5時00分前郵寄送達本所(高雄市橋頭區隆豐路1號)或親自送達本所收件(需服務台簽收),否則不予受理。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原則自開工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以前結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以上營造業、設籍本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投標應附文件 1、土木包工業或營造業登記證。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至其網路下載)。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4、該業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4、押標金。5、投標廠商聲明書。6、切結書1。
公開取得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招標文件一律限於即日起至109年12月22日下午5時00分止,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以電子領標方式購買。
其他 ㄧ、廠商對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之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二、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三、(一)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二)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7-3368333-2238;傳真:07-3315313;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三)本所政風室(地址:825003高雄市橋頭區隆豐路1號,電話:07-6120948;6110246轉分機230)。 四、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依原訂截止收件或開標者,順延至恢復上班日;截止收件日與開標日不在同一日者,截止收件日延期,開標日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截止收件或開標日延期,本機關不另通知或公告,請投標廠商自行注意相關單位之公告。 五、參加開標之投標廠商如係負責人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如係被授權人請攜帶開標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到場,以供現場核對。 六、1.「本工程主要係辦理重劃區內農水路改善,依民政局規範規定採中級馬歇爾配比設計,請詳讀施工規範第02741章表02741-3密集配瀝青混凝土規格表及第02742章第3.3.5節壓實度規定」2.「「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前,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倘預算經議會刪除或減少,刪除或減少部分甲方得解除或終止契約。」 3. 履約期限:原則自開工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以前結案或達本工程契約價金上限為止,但遭遇本所因執行核銷須提前結案時,應依據本所函文辦理結案。 七、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橋頭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7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莉卿或劉柏麟
聯絡電話
(07)6110246#252或155
機關代碼
3.97.72
單位名稱
經建課
機關地址
825高雄市橋頭區隆豐路1號
聯絡人
許莉卿或劉柏麟
聯絡電話
(07)6110246#252或155
傳真號碼
(07)6113367
電子郵件信箱
ching119@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16.1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處
補助金額
2,611,72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橋頭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2 17:00
開標時間
民國109年12月23日上午11時起
開標地點
高雄市橋頭區公所二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 1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文件應於109年12月22日下午5時00分前郵寄送達本所(高雄市橋頭區隆豐路1號)或親自送達本所收件(需服務台簽收),否則不予受理。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原則自開工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以前結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丙等以上營造業、設籍本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投標應附文件
1、土木包工業或營造業登記證。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至其網路下載)。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4、該業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4、押標金。5、投標廠商聲明書。6、切結書1。
公開取得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招標文件一律限於即日起至109年12月22日下午5時00分止,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以電子領標方式購買。
其他
ㄧ、廠商對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之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二、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三、(一)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二)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7-3368333-2238;傳真:07-3315313;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三)本所政風室(地址:825003高雄市橋頭區隆豐路1號,電話:07-6120948;6110246轉分機230)。 四、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依原訂截止收件或開標者,順延至恢復上班日;截止收件日與開標日不在同一日者,截止收件日延期,開標日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截止收件或開標日延期,本機關不另通知或公告,請投標廠商自行注意相關單位之公告。 五、參加開標之投標廠商如係負責人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如係被授權人請攜帶開標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到場,以供現場核對。 六、1.「本工程主要係辦理重劃區內農水路改善,依民政局規範規定採中級馬歇爾配比設計,請詳讀施工規範第02741章表02741-3密集配瀝青混凝土規格表及第02742章第3.3.5節壓實度規定」2.「「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前,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倘預算經議會刪除或減少,刪除或減少部分甲方得解除或終止契約。」 3. 履約期限:原則自開工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以前結案或達本工程契約價金上限為止,但遭遇本所因執行核銷須提前結案時,應依據本所函文辦理結案。 七、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橋頭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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