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投標文件工本費200元整以現金或郵政匯票(購買者受款人:高雄市鳥松區公所)購買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現場(二)郵遞833高雄市鳥松區中正路9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營業項目登記有住宅及清潔服務業、公寓大 廈管理服務業等相關營業項目。
(二)廠商應備文件:
1.主管機關核發設立或登記證明: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 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06.12.07更正事項:
1.原投標廠商資格:國內廠商其營業項目登記內為餐飲業等相關廠商。更正為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營業項目登記有住宅及清潔服務業、公寓大 廈管理服務業等相關營業項目。
2.延長等標期至106年12月13日17:30整,開標時間為106年12月14日上午10時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一)自行購取:自106年12月7日起至106年12月13日止,上班時間內,至鳥松區公所秘書室購取,每人每次以購買乙份為限。
(二)通訊購取:以信函註明採購名稱並附足額大型回郵信封(請貼100元郵票)函購。請購買郵政匯票;票據抬頭:鳥松區公所。
(三)上網購取:網址http//web.pcc.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投標文件工本費200元整以現金或郵政匯票(購買者受款人:鳥松區公所)購買。
【其它】
1.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依規定裝入外標封始得郵寄,否則不予受理。2.開標日因故放假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3.投標文件須於投標截止前寄、送達本公所3F政風室。
4.廠商採郵購方式者,請自行估算郵寄往返時間,如標單寄回招標單位已逾投標時效,由廠商自行負責。
5.如對本招標文件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向擬訂招標文件之機關(單位)提出。
6.請廠商隨時注意本案之招標更正公告。
7.若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者,爰依上開辦法第3條之規定已請准予逕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以所投家數進行比價或議價。
8.開標時投標廠商得派代表到場,以備現場說明.減價等事宜,如未派代表到場,視同放棄現場說明.減價等權利,本所不另為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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