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項目單價與廠商擴充數量,擴充期間至109年11月30日止,本案預算金額為73萬7,560元,擴充金額為36萬8,780元,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10萬6,340元。(後續擴充需視本所經費狀況而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投標文件工本費200元整以現金或郵局匯票(購買者受款人:高雄市鳥松區公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現場:上班時間親送(鳥松區公所政風室)/(二)郵遞:833高雄市鳥松區中正路98號(政風室)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7日內開工至109年11月30日或契約金額用盡
廠商資格摘要
一、各該業登記證。(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丙等以上營造業或設籍本市及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且未受停業或歇業之處分者)。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依規定裝入外標封始得郵寄,否則不予受理。
二、開標日因故放假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三、投標文件須於投標截止前寄、送達本公所3F政風室。
四、廠商採郵購方式者,請自行估算郵寄往返時間,如標單寄回招標單位已逾投標時效,由廠商自行負責。
五、如對本招標文件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向擬訂招標文件之機關(單位)提出。
六、請廠商隨時注意本案之招標更正公告。
七、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該次減價權利。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