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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0@ems.dsrt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項目:如契約項目。
(二)後續擴充上限金額為新台幣:2,500,000元,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三)數量:(由甲方視需要工作通知)。
(四)期間或期限:105 年 12 月 31 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主管機關登記有案丙等以上營造業或登記合格之本市(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未受停業.權處分),附1.行業登記證2.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3.最新一期營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4.本年度公會會員證.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圖說標單一律限於公告日起至105年 12 月 21 日下午5時00分止自行前往購取(於辦公時間內)或以信函註明工程名稱並附標函圖說工本費500元郵匯票及回郵80元郵寄高雄市大社區公所經建課購取,上網下載: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
其他
1‧依據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如有疑問洽經建課黃義和,電話:3513309-138,其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事項,未盡事宜疑問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2‧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它天然災害)並經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3‧以電子領標廠商請將電子領標憑據紙本放入大標封內,俾本所查驗。 4‧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電話:07-3368333分機2813、傳真:07-3313655 。5.大社區公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大社區自強街一號,電話:07-3513300轉241,傳真:07-3519145。6‧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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