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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丙級以上(含)綜合營造業。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影本)
3. 廠商依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4. 委託代理授權書。
5. 投標廠商聲明書。
6. 切結書1。
7. 廠商信用証明(最近半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証明文件)。
8. 營造業應附文件:
(1) 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2)營造業登記証書。
附加說明
1.依據「高中職及國小校舍耐震補強工程監造作業規範」第3項監造作業實施規定第3點:承包廠商於補強工程決標後,應派遣品管人員參加甲方或甲方委託單位舉辦之「校舍耐震補強工程施工廠商作業講習會」研習並取得證書。但已取得前述研習證書且在有效期限內者,得免再參加研習。
2.本案係屬基礎工程,依據「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請土木包工業者勿投標。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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