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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屬水管、電氣工程,且已與建築工程分開招標(水電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8/14
廠商資格摘要
■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須有電器承裝業(E601010)(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
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
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營利事業登記證
自98.4.13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請檢
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
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
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
為不合格標。
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
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
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
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
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
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經核定
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
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
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
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當年度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須有電器承裝業(E601010)(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
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
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營利事業登記證
自98.4.13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請檢
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
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
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
為不合格標。
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
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
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
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
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
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經核定
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
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
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
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當年度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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