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24602-007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鳳山區大東國民小學-永續校園推動計劃-雨水回收水撲滿建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禹銓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3,023
原始預算
$ 280,340
底價金額
$ 274,000
決標折數
99.6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鳳山區大東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97.7.9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建德
聯絡電話 (07) 7462344 #40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97.7.90
單位名稱 法源 高雄市鳳山區大東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830 高雄市 鳳山區 大東一路1號
聯絡人 李建德
聯絡電話 (07) 7462344 #40
傳真號碼 (07) 7472186
電子郵件信箱 yamiyamy@yahoo.com.tw
工程計畫編號 105124602-007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80,34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5/07/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鳳山區大東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7/25 17:00
開標時間 105/07/26 10:00
開標地點 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大東一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登記合格之本市(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 各該業登記證或執照影本。(非特許業免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鳳山區大東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5/07/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7.9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建德
聯絡電話
(07) 7462344 #40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97.7.90
單位名稱
法源 高雄市鳳山區大東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830 高雄市 鳳山區 大東一路1號
聯絡人
李建德
聯絡電話
(07) 7462344 #40
傳真號碼
(07) 7472186
電子郵件信箱
yamiyamy@yahoo.com.tw
工程計畫編號
105124602-007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80,34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5/07/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鳳山區大東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7/25 17:00
開標時間
105/07/26 10:00
開標地點
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大東一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登記合格之本市(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 各該業登記證或執照影本。(非特許業免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鳳山區大東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5/07/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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