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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高雄市文府國小2樓會議室(813高雄市左營區文府路399號)
押標金額度
第1項次18萬元整;第2項次5萬元整;第3項次18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文府國小總務處(813高雄市左營區文府路399號)
履約期限
開工日始電力改善60、冷氣機30、空氣清淨機20日曆天
廠商資格摘要
(1)冷氣機廠商: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
第2項次
(2)空氣清淨機廠商:營業項目須登記有電器製造業、電器批發業、電器安裝業等。
第3項次
(3)電力改善廠商:E601010電器承裝業(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甲級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7-3368333-3239;傳真: 07-3315313;電子郵件:procure@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2.109年6月8日更正「109年度校園裝設冷氣機、空氣清淨機及電力改善需求計畫書」伍、需求說明(二)空氣清淨系統 刪除原第3項次及第6項次。
3.109年6月9日更正「投標須知」第64條第一款第3項次電力改善廠商 營業項目代碼。
4.109年6月10日更正「109年度校園裝設冷氣機、空氣清淨機及電力改善需求計畫書」伍、需求說明(二)空氣清淨系統 刪除第5項次 驗收時檢附每間測試報告。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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