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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期間:113學年度
2.金額:預估25,000,000元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技術:
1.技術規格性能:本採購規劃設計整個內容因投標廠商之不同,整體所展現之規格性能差異性很大。
2.如期履約能力:廠商應有相當的履約能力及相當的專業人力,故不同廠商對於本採購計畫完整性或對本採購瞭解程度之不同,履約結果亦有差異性。
(二)品質:不同廠商的品質管制能力、專業或技術人力、及安全性影響本採購履約管理的品質。
(三)管理:履約期間廠商之人員素質及組成、工作介面處理、履約所需採購作業管理、運輸計畫及計畫管理能力,影響履約結果差異性頗大。
(四)過去履約績效:廠商履約紀錄之優良與否、是否有經驗、實績的好壞、是否遵守法令、使用者評價、如期履約效率、履約成本控制紀錄等直接影響採購時程。
(五)價格:本採購採固定價格給付,不同廠商依本採購的性質、規模、工作範圍、工作期限、契約並考量成本及利潤,所提出單價分析之正確性、完整性及合理性與否差異性大者,履約亦有不同的結果。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左營區重愛路99號福山國小總務處
開標地點
高雄市左營區重愛路99號福山國小1F多功能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左營區重愛路99號福山國小總務處
履約期限
112年8月22日至113 年7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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