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anhsiao1113@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華仁街1號(二樓校長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華仁街1號(2樓辦公室總務處)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章程:須有從事土木工程、交通分析、交通工程或其他 有關運輸規劃業務規定。
2.交通技師事務所:
(1)交通技師證明文件。
(2)開業證明文件。
(3)有效交通技師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營業項目工程技術顧問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技師證明文件。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會員證。
4.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會員證。
5.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會員證。
其他:附加說明
檢舉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履約期限:
本計畫規劃辦理期程為2年(730日曆天),分別詳述如下:
(一) 廠商應依招標文件及服務建議書內容,於簽約後20日曆天內,提出「服務實施計畫書」送機關核可,該服務實施計畫書內容至少應包括計畫組織、工作計畫流程、工作預定進度表(含分期提出各種書面資料之時程)、工作人力計畫(含人員配當表)等。逾期一天以新臺幣(以下同)500元計算。
(二) 廠商應於服務實施計畫審查通過發文翌日起120日完成「參、工作項目及內容一之(一)(二)各15校、二(一)10校」,提送工作報告書6份供本機關審查。逾期一天以新臺幣500元計算逾期違約金。
(三) 廠商應於服務實施計畫審查通過發文翌日起240日累計完成「參、工作項目及內容一之(一)(二)各30校、二(一)20校」,提送報告書6份供本機關審查。逾期一天以新臺幣500元計算逾期違約金。
(四) 廠商應於服務實施計畫審查通過發文翌日起300日內應完成「參、工作項目及內容」「一、辦理高雄市校園周邊環境基本資訊調查」全部工作,提送工作報告書6份供本機關審查。逾期一天以新臺幣500元計算逾期違約金。
(五) 上列(一~四)廠商應於機關審查通過之發文翌日起30日內,提送成果報告書初稿6份供機關審查,並自機關審查通過之發文翌日起20日內,印製定稿報告紙本10份及電子檔2份,提送本機關辦理書面驗收。
(六) 有關提供高雄市學校欲提案「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整體設計規劃之建議及改善對策,經機關通知後10工作日內,應提出書面資料供機關審查,逾期一天按件以新臺幣500元計算逾期違約金。
(七) 通學道改善工程跨局處、單位現地會勘紀錄應於決議後,3個工作日內將會議紀錄交付機關,逾期一天按件以新臺幣500元計算逾期違約金。
(八) 參與高雄市政府內部跨局處審查會議,於會議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將會議紀錄交付機關,逾期一天按件以新臺幣500元計算逾期違約金。
(九) 廠商應交付委託服務書面資料之履約期限,不含機關審查時間。
(十) 以上委託服務,廠商應於最後1次請款時,應提供成果報告1式6份,並分類放置於SSD行動硬碟內(2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小港區華山國民小學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