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50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簡報順序抽籤時間及地點:
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格之廠商於招標機關指定之時間及場所,抽籤排定簡報順序,投標廠商未派員到場者抽籤者,由招標機關代抽順序。
二、簡報及詢答時間:
(一)時間:114年10月2日上午10時00分。
(二)地點:高雄市小港區漢民國民小學三樓會議室。
(三)簡報詢答時廠商負責人應親自出席,如不克出席者,得委託代理人(攜帶委託書)出席,未派員簡報者依投標文件書面審查,每家廠商出席總人數以2人為限。
(四)簡報內容以企劃書範圍為限。
(五)企劃書簡報10分鐘及答詢委員10分鐘(不含委員詢問時間,統問統答)。簡報鈴聲
按兩次長鈴聲,表簡報開始。
簡報至9分鐘,按一短鈴聲。
簡報10分鐘結束時,再按一長鈴聲
答詢10分鐘結束,按一長鈴聲。
本案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校停班、停課,順延於恢復上班、上課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
更正公告:
招標文件
(1) 投標須知:第十四條,外國廠商不可投標、開標地點更正為本校三樓校史室。
(2) 採購契約: 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驗收後付款單項於驗收合格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小港區漢民國民小學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91,97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