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A05 已決標公告

112學年度六年級畢業戶外教育參觀活動勞務委託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益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14,400
原始預算
$ 1,428,000
底價金額
$ 1,414,4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小港區漢民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97.7.7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楊麗蓉
聯絡電話 (07)8036569#731
機關代碼 3.97.7.7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12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500號
聯絡人 楊麗蓉
聯絡電話 (07)8036569#731
傳真號碼 (07)8061424
電子郵件信箱 ddmm3@hot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17 17:00
開標時間 112/10/18 09:00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500號三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認廠商能依招標文件確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500號二樓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5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非拒絕往來戶。 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資料查詢日期。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二、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前項之證照,依法令係按一定條件發給不同等級之證照或並定承包限額者,依其規定。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第1項至第10項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非拒絕往來戶。 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投標廠商之資格及評審項目以外資料經審查合格者,其所提企劃書由本機關成立評審小組,依招標文件規定辦理評審。 貳、服務建議書內容:(服務建議書內容及附件,廠商得標後為契約書之ㄧ部分) 一、 格式: (一)所提內容,包括其他相關文件,請以中文呈現;屬外文之資料,請譯為中文,但一般通用「術語」仍得以原文呈現。建議書內容一律以中文書寫。 (二)建議書內容,宜製作目錄,俾便索引,除封面及目錄不必加註頁碼外,餘(含圖表)一律於各頁下方中央位置,加註頁碼。 二、 裝訂: (一)建議書之封面及內頁,建議使用國家標準用紙甲4(即A4)尺寸紙張製作、橫式繕打,但相關之圖說不在此限。 (二)服務建議書封面:標題統一為「高雄市小港區漢民國民小學112學年度六年級畢業戶外教育參觀活動服務建議書」 (三)封面註明廠商名稱、負責人姓名及加蓋與投標文件相同之印章印文。 (四)圖片(表)應以繪圖印製,不得有模糊不清之現象。 (五)印製6份,均需裝訂左側成冊。 (六)不含封面、目錄及附件,建請不超過50頁(單面印製1張計1頁;雙面印製1張計2頁)。 (七)裝訂時請注意金屬裝訂物應平整,以免突出造成割傷或劃傷相關人員。 三、 內容:詳如評審標準,依序整體內容扼要予以說明。 四、 投標廠商未依評審項目投標者或服務建議書超過頁數限制者或服務建議書份數不足者,評審委員會得給予較低之分數或名次。 五、 服務建議書或附件不足,由招標機關以黑白影印方式補足份數供評審使用。若因影印品質及裝訂與原件有出入而影響評審結果者,投標廠商不得異議。 六、 未得標廠商之服務建議書,招標機關保留2份封存外,其餘決標後10日內得經廠商要求並簽收領回,逾期未領回者,由招標機關以廢棄物處置。 參、評審程序:經資格及投標文件審查不合格之廠商,不得參與評審。 一、簡報順序抽籤時間及地點: 經資格及投標文件審查合格之廠商於本校指定之時間及場所簽到,抽籤排定簡報順序,投標廠商未派員到場者抽籤者,由招標機關代抽順序。經資格及投標文件審查不合格之廠商,不得參與評審。 二、簡報及詢答時間: (一)時間:民國112年10月19日上午9時00分。 (二)地點:高雄市小港區漢民國民小學3樓會議室。 (三)簡報詢答時廠商負責人如不克出席者,得委託法定代理人(攜帶委託書)出席,未派員簡報者依投標文件書面審查,每家廠商出席總人數以2人為限。 (四)簡報內容以建議書範圍為限。 (五)服務建議書簡報10分鐘及答詢委員10分鐘(不含委員詢問時間)。簡報時間如有異動時間長短,由現場評審委員召集人統一說明布達,每家廠商時間均一致。 簡報鈴聲: 按兩次長鈴聲,表簡報開始。 簡報至8分鐘,按二短鈴聲。 簡報10分鐘結束時,再按一長鈴聲 答詢10分鐘結束,按一長鈴聲。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小港區漢民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7.72
聯絡人
楊麗蓉
聯絡電話
(07)8036569#731
機關代碼
3.97.7.7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12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500號
聯絡人
楊麗蓉
聯絡電話
(07)8036569#731
傳真號碼
(07)8061424
電子郵件信箱
ddmm3@hot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17 17:00
開標時間
112/10/18 09:00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500號三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認廠商能依招標文件確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500號二樓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5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非拒絕往來戶。 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資料查詢日期。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二、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前項之證照,依法令係按一定條件發給不同等級之證照或並定承包限額者,依其規定。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第1項至第10項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非拒絕往來戶。 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投標廠商之資格及評審項目以外資料經審查合格者,其所提企劃書由本機關成立評審小組,依招標文件規定辦理評審。 貳、服務建議書內容:(服務建議書內容及附件,廠商得標後為契約書之ㄧ部分) 一、 格式: (一)所提內容,包括其他相關文件,請以中文呈現;屬外文之資料,請譯為中文,但一般通用「術語」仍得以原文呈現。建議書內容一律以中文書寫。 (二)建議書內容,宜製作目錄,俾便索引,除封面及目錄不必加註頁碼外,餘(含圖表)一律於各頁下方中央位置,加註頁碼。 二、 裝訂: (一)建議書之封面及內頁,建議使用國家標準用紙甲4(即A4)尺寸紙張製作、橫式繕打,但相關之圖說不在此限。 (二)服務建議書封面:標題統一為「高雄市小港區漢民國民小學112學年度六年級畢業戶外教育參觀活動服務建議書」 (三)封面註明廠商名稱、負責人姓名及加蓋與投標文件相同之印章印文。 (四)圖片(表)應以繪圖印製,不得有模糊不清之現象。 (五)印製6份,均需裝訂左側成冊。 (六)不含封面、目錄及附件,建請不超過50頁(單面印製1張計1頁;雙面印製1張計2頁)。 (七)裝訂時請注意金屬裝訂物應平整,以免突出造成割傷或劃傷相關人員。 三、 內容:詳如評審標準,依序整體內容扼要予以說明。 四、 投標廠商未依評審項目投標者或服務建議書超過頁數限制者或服務建議書份數不足者,評審委員會得給予較低之分數或名次。 五、 服務建議書或附件不足,由招標機關以黑白影印方式補足份數供評審使用。若因影印品質及裝訂與原件有出入而影響評審結果者,投標廠商不得異議。 六、 未得標廠商之服務建議書,招標機關保留2份封存外,其餘決標後10日內得經廠商要求並簽收領回,逾期未領回者,由招標機關以廢棄物處置。 參、評審程序:經資格及投標文件審查不合格之廠商,不得參與評審。 一、簡報順序抽籤時間及地點: 經資格及投標文件審查合格之廠商於本校指定之時間及場所簽到,抽籤排定簡報順序,投標廠商未派員到場者抽籤者,由招標機關代抽順序。經資格及投標文件審查不合格之廠商,不得參與評審。 二、簡報及詢答時間: (一)時間:民國112年10月19日上午9時00分。 (二)地點:高雄市小港區漢民國民小學3樓會議室。 (三)簡報詢答時廠商負責人如不克出席者,得委託法定代理人(攜帶委託書)出席,未派員簡報者依投標文件書面審查,每家廠商出席總人數以2人為限。 (四)簡報內容以建議書範圍為限。 (五)服務建議書簡報10分鐘及答詢委員10分鐘(不含委員詢問時間)。簡報時間如有異動時間長短,由現場評審委員召集人統一說明布達,每家廠商時間均一致。 簡報鈴聲: 按兩次長鈴聲,表簡報開始。 簡報至8分鐘,按二短鈴聲。 簡報10分鐘結束時,再按一長鈴聲 答詢10分鐘結束,按一長鈴聲。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小港區漢民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17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8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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