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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erlee@dgps.kh.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黃興路206號
廠商資格摘要
1.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須有電器承裝業(E601010) (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
2.乙 級 ( 含 以 上 ) 電 器 承 裝 業 : 營 業 項 目 須 有 電 器 承 裝 業 (E601010)(承裝電業低壓供電設備及用戶低壓用電設備裝設維 修工程、低壓供電電力、電燈用戶之電氣設備工程)。
3. 丙 級 ( 含 以 上 ) 電 器 承 裝 業 : 營 業 項 目 須 有 電 器 承 裝 業 (E601010)(承裝低壓電燈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參閱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專線電話:07-3366673免費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第2299號信箱、電子郵件: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2.本案之相關履約期限之規定,請投標廠商詳閱契約第七條。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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