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806 高雄市 前鎮區 鎮海里樹人路261號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9.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3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90,00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鎮海里樹人路261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遊具廠商、遊戲器材製造業、遊戲器材經銷商、遊戲設備安裝進口經銷商、體育用品製造業、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或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或其他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且營業項目與標案標的內容相關廠商。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非營利性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應檢附立案證明或法人登記證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業經公司主管機關公告停止使用,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當廠商證明文件者無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為本案第二次招標,開標不受三家之限制。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56條、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契約製作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三)遊具安裝時間為學期中,為避免造成安全疑慮,請得標廠商務必配合學校行事及規劃,分區或管制安裝時間,並設置圍籬,使防護工作週全完善。如進行拆除、搬運時,請避免干擾並注意安全維護。
(四)得標廠商請遵守菸害防制法及校內禁菸規範,如有違反規定,致學校被訴遭索賠或受罰,應負擔賠償責任。
(五)得標廠商安裝遊具時,應於同一位置按安裝前、安裝中、安裝後及遇有災害時,負責拍攝照片若干張交校方估驗及驗收備查。
(六)本案進行期間,學校若於安裝範圍周邊進行他案工程,本案得標廠商須協助配合。
(七)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本機關得動用其未領之契約價金或其他掌握之有關款項以維契約之履行,如有不足時,得標廠商應負責賠償。
(八)本採購案之招標文件,務請詳為檢閱點清,如有遺漏,應即請本機關補足。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並應自行於機關上班時間赴相關履約地點勘查。
(九)施工期間若有嚴重噪音影響之打除工作,請得標廠商配合校方需求施作,以不影響學生正常作息為原則。
(十)本機關對電子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時,將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將更正之內容傳輸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上,投標廠商應依該更正之內容辦理。如逢該電子採購標案辦理展延開標或取消辦理採購時,本機關將於採購公告系統網站上公告,並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十一)廠商於投標前應充分瞭解參與本案應負相關責任(檢附採購法令所規定之相關法律責任事項供參),參與投標廠商於投標後不應以不瞭解相關責任規定之理由進行抗辯;得標廠商於訂約時並應將投標文件所附相關切結書納入。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