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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委託服務契約期滿後,若得標廠商經本校課後照顧評鑑小組委員審議通過後,得後續擴充1年,擴充之項目為 114學年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勞務委託;且該擴充之期間預計為 (自115年09月01日起至116年08月31日止,包含寒暑假。金額約為新臺幣 4,094,313元整(若下一學年開學日有變動時,以教育局公佈為準)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45號本校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前鎮區獅甲國民小學總務處出納(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45號;電話:07-3311465轉131)
履約期限
自114年9月1日至115年8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合法設立或登記可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相關業務之公私立機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或團體(章程:任務內容應包含辦理兒童課業輔導、課後照顧或才藝學習等相關事項)、營業項⽬與本採購有關經登記合格之廠商(營業項⽬名稱及代碼:兒童課後照顧服務業JG01011)
附加說明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
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
到場者或代理⼈未攜帶授權書視同放棄。
⼆、契約書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由得標廠商負擔。
三、投標廠商負責⼈不克出席開標、提出說明、比(議)價及各項協調
會時,其代理⼈應填具「委託代理授權書」。
四、倘截標⽇當⽇遇本校因故停⽌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順延⾄次⼀辦
公⽇之同⼀時間,本校不另通知。倘開標⽇當⽇遇本校因故停⽌辦公者
或截標⽇順延者,原訂開標⽇順延⾄次⼀辦公⽇之同⼀時間,本校不另
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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