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ein.wu@msa.hinet.net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至本校警衛室領取檔案光碟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45日曆天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之廠商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及申訴單位:
(一)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二)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7)336-8333轉3239
傳真:(07)331-5313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三)法務部調查局:
檢舉電話:(02)2917-7777
傳真電話:(02)2918-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四)高雄市調查處:
檢舉電話:(07)281-8888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五)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800-025025
傳真電話:(07)331-3655
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六)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電話:(07)3368333轉2238
傳真:(07)3315313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七)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專線
電話:0200-286-586
傳真:(02)2562-1156
電子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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