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910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7)3612368分機732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aced6552@ms15.hinet.net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97.4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2,075,000元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7/06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7/07 09: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910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00000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910號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營業項目: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F113020電器批發業、F213010電器零售業、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特定營業項目。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的證明,投
標廠商為外國廠商的免附具。
3.廠商信用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投標文件以招標、投標文件一覽表所列為準。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契約製作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三)投標廠商負責人不克出席開標、提出說明、比(議)價及各項協
調會時,其代理人應填具「委託授權書」參考格式如附件。
(四)投標廠商出席開標、評選、議價及決標人員請詳填「投標廠商出
席人員出席證明」參考格式如附件。
(五)本須知條文中有關期限之規定,如無特別說明者,均以日曆天核
算之。
(六)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本機關得動用其未領之契
約價金或其他掌握之有關款項以維契約之履行,如有不足時,得
標廠商應負責賠償。
(七)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簽訂契約時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
或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
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為原則;有特殊情形或得標廠商認為
某項目單價不合理時,得於訂約時由本機關與得標廠商協議調整
之。
(八)投標文件所載總標價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如以文 字為數次表示之總標價不一致時,以最低額為準。
(九)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及標價清單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
合格標:
(1)使用鉛筆或其他易塗改之書寫工具書寫者。
(2)寫字或列印字跡模糊不清,難以辨認者。
(3)破損致部分文字缺少者。
(4)塗改處而未加蓋廠商或負責人印章,或其印文不能辨認者。
(5)標價不能辨識者。
(6)未簽署者。
(7)不依規定式樣填寫或鍵入者。
(8)塗改原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及標價清單印就之字句或附有 任何條件者。
(十)本採購案之招標文件,務請詳為檢閱點清,如有遺漏,應即請本機關補足。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楠梓區右昌國民小學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6-25T01:24:50+08:00
電子郵件信箱
aced6552@ms15.hinet.net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97.4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91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營業項目: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F113020電器批發業、F213010電器零售業、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特定營業項目。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的證明,投 標廠商為外國廠商的免附具。 3.廠商信用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投標文件以招標、投標文件一覽表所列為準。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契約製作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三)投標廠商負責人不克出席開標、提出說明、比(議)價及各項協 調會時,其代理人應填具「委託授權書」參考格式如附件。 (四)投標廠商出席開標、評選、議價及決標人員請詳填「投標廠商出 席人員出席證明」參考格式如附件。 (五)本須知條文中有關期限之規定,如無特別說明者,均以日曆天核 算之。 (六)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本機關得動用其未領之契 約價金或其他掌握之有關款項以維契約之履行,如有不足時,得 標廠商應負責賠償。 (七)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簽訂契約時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 或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 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為原則;有特殊情形或得標廠商認為 某項目單價不合理時,得於訂約時由本機關與得標廠商協議調整 之。 (八)投標文件所載總標價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如以文 字為數次表示之總標價不一致時,以最低額為準。 (九)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及標價清單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 合格標: (1)使用鉛筆或其他易塗改之書寫工具書寫者。 (2)寫字或列印字跡模糊不清,難以辨認者。 (3)破損致部分文字缺少者。 (4)塗改處而未加蓋廠商或負責人印章,或其印文不能辨認者。 (5)標價不能辨識者。 (6)未簽署者。 (7)不依規定式樣填寫或鍵入者。 (8)塗改原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及標價清單印就之字句或附有 任何條件者。 (十)本採購案之招標文件,務請詳為檢閱點清,如有遺漏,應即請本機關補足。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楠梓區右昌國民小學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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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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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清淨機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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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448-家用電器及其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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