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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確實履約、保障機關債權及出訪日本師生之權益
其他:履約期限
115 年1 月17日至115年1月21日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合法立案之公、私立機構、法人、團體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
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
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係合
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 請廠商特別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
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
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因此「營利事業登記證」
不 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取得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方式可參考下
列方式:
1、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s.jsp商工登記資
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規範終至 附註:交流參訪活動行程大綱之115年1月18日之預定行程進行調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左營區勝利國民小學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