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608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第一期A大樓耐震補強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上屹土木結構技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32,950
原始預算
$ 732,95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苓雅區福康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97.7.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馬健傑
聯絡電話 (07)7227134#732
機關代碼 3.97.7.4
單位名稱 高雄市苓雅區福康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漢陽街17號
聯絡人 馬健傑
聯絡電話 (07)7227134#732
傳真號碼 (07)7514806
電子郵件信箱 frankma918@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732,95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14 17:00
開標時間 112/06/15 09:3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漢陽街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漢陽街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驗收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中華民國 111 年 3 月 29 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32695 號函修正「耐震能力補強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廠商基本資格及證明文件:(符合下述之一者) 1.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土木工程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 (2).技師公會會員證。 3.結構工程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 (2).技師公會會員證。 4.技術顧問機構: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技師執業執照。(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 (3).公會會員證 (二)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附經濟部商業司網站查詢之登記資料)或主管機關立案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登記有與本採購相關之項目。 (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書)。 (四)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七)切結書1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07)333-66673,傳真機電話:(07)331-3655。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苓雅區福康國民小學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7.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馬健傑
聯絡電話
(07)7227134#732
機關代碼
3.97.7.4
單位名稱
高雄市苓雅區福康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漢陽街17號
聯絡人
馬健傑
聯絡電話
(07)7227134#732
傳真號碼
(07)7514806
電子郵件信箱
frankma918@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732,95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14 17:00
開標時間
112/06/15 09:3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漢陽街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漢陽街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驗收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中華民國 111 年 3 月 29 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32695 號函修正「耐震能力補強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廠商基本資格及證明文件:(符合下述之一者) 1.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土木工程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 (2).技師公會會員證。 3.結構工程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 (2).技師公會會員證。 4.技術顧問機構: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技師執業執照。(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 (3).公會會員證 (二)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附經濟部商業司網站查詢之登記資料)或主管機關立案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登記有與本採購相關之項目。 (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書)。 (四)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七)切結書1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07)333-66673,傳真機電話:(07)331-3655。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苓雅區福康國民小學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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