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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經評定表現良好可後續擴充一年,預計擴充金額、數量與今年同,預計擴充期間自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臨海二路5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臨海二路50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國內合法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登記有與本採購案標的買賣等相關營業項目(證明文件得以影本代替並加蓋印章)。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正本。
4.廠商信用之證明:
A、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B、證明文件以下列任一之票據交換所委託金融機構查詢核章之制式簡覆單正本或影本。
(a)票據交換所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查詢簡覆單。
(b)票據交換所支票存款戶票據徵信開戶查詢簡覆單。
C、查詢簡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所。
(b)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公司統一編號及名稱。
5.切結書
6.投標廠商聲明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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