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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利用學校現有地形地物與自然的素材,營造充滿綠意且具有森林特色之遊戲場域,讓學生於遊玩中也能有親近自然的機會。
需考量安全性、主題性、堅固耐用、趣味性、挑戰性、教育性、多元性、及美觀性。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大豐二路二十號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有遊樂器材、體健設施、遊戲器材、遊樂設施、遊具設施、教育用品之設計、製造、零售等。或營利事業登記證營業項目列有與本採購項目有關之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s://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書)。
(2)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3) 未受停業處分者及未有「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103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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