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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06年8月30日~107年8月29日,1年。收費金額依原契約價格收費。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321號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321號3樓校史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321號
履約期限
8.1~106.8.29,後續擴充至107.08.29
廠商資格摘要
1.已立案之公、私立機構、法人或團體檢附證書(營業項目與本次採購相關)
2.提供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繳款書(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非拒絕往來戶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為截止領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4.投標廠商印模單。
5.切結書。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服務建議書6份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至高雄市新興國民小學總務處購領。地址為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321號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購買者,每份新台幣200元整。
押標金額度
依採購法第三十條規定,勞務採購得免收押標金
本次採購服務期間為105.08.01~106.08.29 13個月,另本採購提供後續擴充,若廠商履約成效良好,經學校組成評鑑小組審議通過後,得優先續約,每次乙年,擴充契約最多一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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