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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福德三路96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投標業者應自行審視需符合相關法規規範)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施工廠商:基本資料。請自行下載列印「公司基本資料」,請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
(1-1)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級(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
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1-2)E102011土木包工業(土木包工業於原登記地區以外,越區營業者,以其毗鄰之直轄市、縣 (市) 為限。)
a.承攬工程手冊。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1-3)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b.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
(1-4)室內裝潢業。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廠商切結書:請參考招標文件,公共工程委員會「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所附之應於投標時檢附切結書: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
5.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6.廠商信用證明。
7.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8.服務建議書1式7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資格標:108年07月09日上午9時
2.評選:108年07月09日14時
3.價格標:108年07月09日16時
4.開標地點:本校中正樓二樓會議室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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