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C10613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事務性工作勞務委外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華華清潔服務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0,000
原始預算
$ 15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苓雅區五權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97.7.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古振宏
聯絡電話 (07)7511074#31
機關代碼 3.97.7.1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二路100號
聯絡人 古振宏
聯絡電話 (07)7511074#31
傳真號碼 (07)7160131
電子郵件信箱 kuchhu31@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3.4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99年12月25日改制)
補助金額 1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苓雅區五權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4 09:00
開標時間 106/07/14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二路100號活動中心二樓視聽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二路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與本案有關業務之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與人力派遣業、清潔服務業、園藝服務業、修繕或其他與本案相關服務業等有關)與: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第1項至第10項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苓雅區五權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7.15
聯絡人
古振宏
聯絡電話
(07)7511074#31
機關代碼
3.97.7.1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二路100號
聯絡人
古振宏
聯絡電話
(07)7511074#31
傳真號碼
(07)7160131
電子郵件信箱
kuchhu31@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3.4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99年12月25日改制)
補助金額
1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苓雅區五權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4 09:00
開標時間
106/07/14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二路100號活動中心二樓視聽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二路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營業項目與本案有關業務之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與人力派遣業、清潔服務業、園藝服務業、修繕或其他與本案相關服務業等有關)與: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第1項至第10項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苓雅區五權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4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