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22 已決標公告

114年仁武區公共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開口契約)

高雄市仁武區公所 決標日:113/09/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湯城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95,000
原始預算
$ 1,495,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仁武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6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張素華;葉逸欣
聯絡電話 (07)3727900#177,147
機關代碼 3.97.69
單位名稱 秘書室、經建課
機關地址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
聯絡人 張素華;葉逸欣
聯絡電話 (07)3727900#177,147
傳真號碼 (07)3712023
電子郵件信箱 t7104055@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9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9/05
原公告日 113/09/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標單文件工本費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9/10 17:30
開標時間 113/09/11 14: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信箱:高雄郵局52支局52-10信箱;親自送達地點: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3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14年12月15日止(詳見契約範本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履約期間為一年,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價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資格: 得提供土木相關技術服務之國內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供應履約標的之自然人(含技師事務所)。惟受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規定者不得參加投標。 (二)、投標廠商證明文件: 1.技師事務所:(1)技師證書(土木科)。(2)執業執照。(3)最近一期負責人所得稅納稅證明(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3)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有效期會員證。(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土木科)。(5)技師執業執照(土木科)(所載公司需與登記證相符)。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投標廠商如為技師事務所請檢附技師證書(土木科)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13.9.5更正公告說明:補充招標文件(新增契約補充條款)
文件領取方式 1郵遞領取:請註明領取標的名稱連同標單文件費(匯票)及回郵52元之A3大型信封以郵寄本所秘書室(地址: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請領。為避免漏信,請於寄出後電洽本所秘書室採購人員確認郵件是否送達,並請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逾時恕不負責。 2.現場領取:親自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所秘書室購領。 3.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領投標作業,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規定繳費。 4.一張匯票限購一份標單,廠商郵購之匯票及郵票金額如有與公告規定不符時,一律退回,廠商無法即時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投標方式 1. 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依原訂截止收件或開標者,順延至恢復上班日;截止收件日與開標日不在同一日者,截止收件日延期,開標日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截止收件或開標日延期,本機關不另通知或公告,請投標廠商自行注意相關單位之公告。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依公告之截止期限前寄達本所投標專用信箱或親自送達本公所3F秘書室辦理,逾時送達概不受理。凡經寄出或送達本機關之標封,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件、更改、作廢、撤銷或退還。 4.本所投標專用信箱(高雄郵局52支局52-10信箱)
其他 1.資格審查後隨即進行評審,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審,本案為利評審小組對廠商於各評審項目之表現更為深入瞭解,請廠商到場簡報及接受現場詢答,簡報時間為10分鐘,議價時間請廠商評比後聽侯通知(詳見投標須知及評審須知)。 2.服務建議書請備7份以A4格式印製裝訂。 3.如對本招標案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向擬定招標文件之機關(單位)提出。 4.餘請詳閱招標文件。 5.檢舉受理單位(1)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2)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7-372-7900轉12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仁武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9/10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69
聯絡人
張素華;葉逸欣
聯絡電話
(07)3727900#177,147
機關代碼
3.97.69
單位名稱
秘書室、經建課
機關地址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
聯絡人
張素華;葉逸欣
聯絡電話
(07)3727900#177,147
傳真號碼
(07)3712023
電子郵件信箱
t7104055@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9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9/05
原公告日
113/09/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標單文件工本費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9/10 17:30
開標時間
113/09/11 14: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信箱:高雄郵局52支局52-10信箱;親自送達地點: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3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14年12月15日止(詳見契約範本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履約期間為一年,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價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資格: 得提供土木相關技術服務之國內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供應履約標的之自然人(含技師事務所)。惟受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規定者不得參加投標。 (二)、投標廠商證明文件: 1.技師事務所:(1)技師證書(土木科)。(2)執業執照。(3)最近一期負責人所得稅納稅證明(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3)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有效期會員證。(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土木科)。(5)技師執業執照(土木科)(所載公司需與登記證相符)。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投標廠商如為技師事務所請檢附技師證書(土木科)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13.9.5更正公告說明:補充招標文件(新增契約補充條款)
文件領取方式
1郵遞領取:請註明領取標的名稱連同標單文件費(匯票)及回郵52元之A3大型信封以郵寄本所秘書室(地址: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請領。為避免漏信,請於寄出後電洽本所秘書室採購人員確認郵件是否送達,並請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逾時恕不負責。 2.現場領取:親自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所秘書室購領。 3.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領投標作業,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規定繳費。 4.一張匯票限購一份標單,廠商郵購之匯票及郵票金額如有與公告規定不符時,一律退回,廠商無法即時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投標方式
1. 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依原訂截止收件或開標者,順延至恢復上班日;截止收件日與開標日不在同一日者,截止收件日延期,開標日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截止收件或開標日延期,本機關不另通知或公告,請投標廠商自行注意相關單位之公告。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依公告之截止期限前寄達本所投標專用信箱或親自送達本公所3F秘書室辦理,逾時送達概不受理。凡經寄出或送達本機關之標封,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件、更改、作廢、撤銷或退還。 4.本所投標專用信箱(高雄郵局52支局52-10信箱)
其他
1.資格審查後隨即進行評審,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評審,本案為利評審小組對廠商於各評審項目之表現更為深入瞭解,請廠商到場簡報及接受現場詢答,簡報時間為10分鐘,議價時間請廠商評比後聽侯通知(詳見投標須知及評審須知)。 2.服務建議書請備7份以A4格式印製裝訂。 3.如對本招標案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向擬定招標文件之機關(單位)提出。 4.餘請詳閱招標文件。 5.檢舉受理單位(1)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2)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7-372-7900轉12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仁武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9/1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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