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03 已決標公告

仁武區烏林里廟宇前廣場改善工程

高雄市仁武區公所 決標日:107/01/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禹銓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69,000
原始預算
$ 1,258,727
底價金額
$ 1,130,000
決標折數
85.7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仁武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6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安賢
聯絡電話 (07)3727900#156
機關代碼 3.97.69
單位名稱 高雄市仁武區公所
機關地址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
聯絡人 張安賢
聯絡電話 (07)3727900#156
傳真號碼 (07)3712023
電子郵件信箱 fay0907@kcg.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7-003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58,72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3.15.3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99年12月25日改制)
補助金額 1,258,72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01/16
原公告日 107/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3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工本費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1/22 17:30
開標時間 107/01/23 14:00
開標地點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2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3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丙級以上營造業或設籍本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二.廠商應備文件: (一)該業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三)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文件領取方式 1.郵遞領取:請註明領取標的名稱連同標單文件費(匯票)及回郵52元之A3大型信封以郵寄本所秘書室(地址: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請領。為避免漏信,請於寄出後電洽本所秘書室採購人員確認郵件是否送達,並請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逾時恕不負責。 2.現場領取:親自於上班時內至本所秘書室購領。 3.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領投標作業,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規定繳費。 4.一張匯票限購一份標單,廠商郵購之匯票及郵票金額如有與公告規定不符時,一律退回,廠商無法即時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投標方式 1.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依原訂截止收件或開標者,順延至恢復上班日;截止收件日與開標日不在同一日者,截止收件日延期,開標日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截止收件或開標日延期,本機關不另通知或公告,請投標廠商自行注意相關單位之公告。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依公告之截止期限前寄達本所投標專用信箱或親自送達本公所3F秘書室,逾時送達概不受理。凡經寄出或送達本機關之標封,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件、更改、作廢、撤銷或退還。 4.本所投標專用信箱(高雄郵局52支局52-10信箱)
其他 1.為使開標作業順遂,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書相同之授權章)到場,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2.如對本招標案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向擬定招標文件之機關(單位)提出。 3.(補充)檢舉受理單位:(1)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2)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7-3727900轉12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仁武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22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6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安賢
聯絡電話
(07)3727900#156
機關代碼
3.97.69
單位名稱
高雄市仁武區公所
機關地址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
聯絡人
張安賢
聯絡電話
(07)3727900#156
傳真號碼
(07)3712023
電子郵件信箱
fay0907@kcg.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7-003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58,72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3.15.3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99年12月25日改制)
補助金額
1,258,72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01/16
原公告日
107/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3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工本費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1/22 17:30
開標時間
107/01/23 14:00
開標地點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2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4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3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丙級以上營造業或設籍本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二.廠商應備文件: (一)該業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三)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文件領取方式
1.郵遞領取:請註明領取標的名稱連同標單文件費(匯票)及回郵52元之A3大型信封以郵寄本所秘書室(地址: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80號)請領。為避免漏信,請於寄出後電洽本所秘書室採購人員確認郵件是否送達,並請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逾時恕不負責。 2.現場領取:親自於上班時內至本所秘書室購領。 3.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領投標作業,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規定繳費。 4.一張匯票限購一份標單,廠商郵購之匯票及郵票金額如有與公告規定不符時,一律退回,廠商無法即時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投標方式
1.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依原訂截止收件或開標者,順延至恢復上班日;截止收件日與開標日不在同一日者,截止收件日延期,開標日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截止收件或開標日延期,本機關不另通知或公告,請投標廠商自行注意相關單位之公告。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依公告之截止期限前寄達本所投標專用信箱或親自送達本公所3F秘書室,逾時送達概不受理。凡經寄出或送達本機關之標封,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件、更改、作廢、撤銷或退還。 4.本所投標專用信箱(高雄郵局52支局52-10信箱)
其他
1.為使開標作業順遂,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書相同之授權章)到場,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2.如對本招標案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向擬定招標文件之機關(單位)提出。 3.(補充)檢舉受理單位:(1)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2)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7-3727900轉12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仁武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2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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