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sdylg11@kcg.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圖說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2.現購:現金先至出納繳納後再至秘書室領標。3.函購:將郵政匯票裝入信封袋內並註明購買標單之工程名稱,附上大型回郵信封,須自行書寫郵遞區號、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自行黏貼郵票72元(限時掛號),(投標廠商函購單若未附回郵信封及郵資或未依規定填寫信封資料者、本所均不予受理原件退回)。 4.上網下載工本費1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規定繳費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大樹郵局12號信箱或親送至本所收發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丙等以上營造業、高雄市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須檢附1.有效期團體會員證2.營業稅納稅證明 3.各業登記證4.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1.現購:領標期限內﹝上班時間內﹞到本所秘書室洽購。2、.函購:同現購期限以限時掛號寄至本所秘書室洽購。3.上網下載: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領投標作業。
其他
1.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須於截止收件前至大樹農會本所公庫辦理。2.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3.本所政風室電話:07-6512003轉182。4.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5.法務部調查局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檢舉電話:0800-007-007;傳真:(02)2918-8888。6.廠商未派員到場或雖到場但於開標主持人要求廠商(書面)說明、(比)減價或辦理其他必要事項而未在場,經開標主持人宣佈時間起,5分鐘內未辦理者,均視同放棄。7.電子領標之廠商請將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乙標封投遞以利本所查驗。8.付款方式:(1)依本契約價金總額結算(2)本工程無給付預付款,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並俟補助款撥下後,辦理付款。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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