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2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大寮區106年里長區政業務訓練及文化知性學習暨中油睦鄰業務及生技產品宣導活動

高雄市大寮區公所 決標日:106/09/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天美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9,992
原始預算
$ 3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大寮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6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黃秀梅
聯絡電話 (07)7813041#100
機關代碼 3.97.67
單位名稱 高雄市大寮區公所
機關地址 831高雄市大寮區鳳林三路492號
聯絡人 黃秀梅
聯絡電話 (07)7813041#100
傳真號碼 (07)7866735
電子郵件信箱 mmeeii7@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50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補助金額 3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大寮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9/01 09:00
開標時間 106/09/01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大寮區鳳林三路49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9/2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鳳林三路49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0月16日致106年10月31日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未受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刊登於採購公報內及未受停業 處分之廠商. 二、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有效期限公會會員證影本. 四、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若廠商具備免稅者請檢附相關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2.開標日遇天然災害或颱風來襲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規定期限前依採購法四十一條及七十五條以書面向本機關請求釋疑。 4.機關審查廠商投標文件,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之情形時,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若因可歸責於投標廠商事由而無法通知其提出說明,致其權益受損,投標廠商應自行負責,但上述說明不包括標價等重大事項。 5.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高雄市大寮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77838432。 6.申訴單位: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7-3315313;傳真:07-331231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大寮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0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67
聯絡人
黃秀梅
聯絡電話
(07)7813041#100
機關代碼
3.97.67
單位名稱
高雄市大寮區公所
機關地址
831高雄市大寮區鳳林三路492號
聯絡人
黃秀梅
聯絡電話
(07)7813041#100
傳真號碼
(07)7866735
電子郵件信箱
mmeeii7@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50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補助金額
3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大寮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9/01 09:00
開標時間
106/09/01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大寮區鳳林三路49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9/2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鳳林三路49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0月16日致106年10月31日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未受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刊登於採購公報內及未受停業 處分之廠商. 二、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有效期限公會會員證影本. 四、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若廠商具備免稅者請檢附相關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電子領標: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2.開標日遇天然災害或颱風來襲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規定期限前依採購法四十一條及七十五條以書面向本機關請求釋疑。 4.機關審查廠商投標文件,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之情形時,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若因可歸責於投標廠商事由而無法通知其提出說明,致其權益受損,投標廠商應自行負責,但上述說明不包括標價等重大事項。 5.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高雄市大寮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77838432。 6.申訴單位: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7-3315313;傳真:07-331231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大寮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0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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