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26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美濃區106年里鄰長暨租佃委員文康自強活動委託專業服務案

高雄市美濃區公所 決標日:106/02/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天美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93,000
原始預算
$ 1,293,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美濃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6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宋政翰
聯絡電話 (07)6814311#55
機關代碼 3.97.65
單位名稱 高雄市美濃區公所
機關地址 843高雄市美濃區美中路260號
聯絡人 宋政翰
聯絡電話 (07)6814311#55
傳真號碼 (07)6810942
電子郵件信箱 szh1122@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93,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61元
系統使用費 26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3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美濃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3高雄市美濃區美中路2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工本費:1.光碟為叁佰伍拾元,2.紙本為肆佰伍拾元,請向本所秘書室出納繳款後憑據領取;倘需郵寄,請附足回郵費用。上網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廠商領標作業)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22 17:00
開標時間 106/02/23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 000元整(票據抬頭:高雄市美濃區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3高雄市美濃區美中路26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4月6日至106年4月2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登記行業別為乙種或乙種以上之旅行社。 (二)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列有旅行業營業項目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有效期限內之同業公會會員證明。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有效期限內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執照。 5.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 6.押標金票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開標日期:106年2月23日上午09時00分。評選日期:擇日另行通知。地點:本所二樓簡報室。 2.其他注意事項詳閱投標須知。 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0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電話:07-3235586;地址: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300號14及15樓。服務專線:0800-286-586高雄市調查處;電話:07-281888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號信箱。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7-3368333-3239;傳真:07-3315313;電子郵件:procure@kcg.gov.tw;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本所政風室:電話:07-6814906。 4.本案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 5.如對本招標案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向擬訂招標文件之機關提出。 6.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7.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領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 8.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9.本案合格者分數為80分以上。 10.本案係採固定費率(用)(單價:新臺幣3,0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美濃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6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宋政翰
聯絡電話
(07)6814311#55
機關代碼
3.97.65
單位名稱
高雄市美濃區公所
機關地址
843高雄市美濃區美中路260號
聯絡人
宋政翰
聯絡電話
(07)6814311#55
傳真號碼
(07)6810942
電子郵件信箱
szh1122@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93,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61元
系統使用費
26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3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美濃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3高雄市美濃區美中路2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工本費:1.光碟為叁佰伍拾元,2.紙本為肆佰伍拾元,請向本所秘書室出納繳款後憑據領取;倘需郵寄,請附足回郵費用。上網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廠商領標作業)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22 17:00
開標時間
106/02/23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 000元整(票據抬頭:高雄市美濃區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3高雄市美濃區美中路26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4月6日至106年4月2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登記行業別為乙種或乙種以上之旅行社。 (二)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1.列有旅行業營業項目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有效期限內之同業公會會員證明。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有效期限內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執照。 5.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 6.押標金票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開標日期:106年2月23日上午09時00分。評選日期:擇日另行通知。地點:本所二樓簡報室。 2.其他注意事項詳閱投標須知。 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0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電話:07-3235586;地址: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300號14及15樓。服務專線:0800-286-586高雄市調查處;電話:07-281888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號信箱。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7-3368333-3239;傳真:07-3315313;電子郵件:procure@kcg.gov.tw;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本所政風室:電話:07-6814906。 4.本案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 5.如對本招標案有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向擬訂招標文件之機關提出。 6.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7.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領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 8.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9.本案合格者分數為80分以上。 10.本案係採固定費率(用)(單價:新臺幣3,0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美濃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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