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02 17: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03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842⾼雄市旗⼭區延平⼀路499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萬元整,並得轉為履約保證金。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
其他:履約期限
於甲方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 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包⼯業或丙級營造業以上廠商。
(2) 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5. 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1. 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所秘書室蔡⼩姐(電話07-6616100分機233),餘如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所經建課盧先⽣(電話:07-6616100分機514。) 2. 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招標文件。請廠商⾃⾏⾄「政府電⼦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 3. 開標當時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災經地⽅政府宣布停⽌上班,截⽌投標及開標均順延⾄恢復上班⽇相同時間,不另⾏通知。 4. 本案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報價或企劃書。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規定,本案業經機關⾸⻑或其授權⼈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式辦理。 5. 有關電⼦領標憑據相關說明如下: I. 廠商投標文件應列印檢附「領標電⼦憑據書⾯明細」⼄紙。 II. 廠商可利⽤電⼦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III. 機關之電⼦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付費領標並取得電⼦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其他廠商之電⼦領標繳費憑據。 IV. 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6. 本案開標不另⾏通知,請廠商於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 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7. 廠商負責⼈或代理⼈於參加開標或比減議價時,應依規定出⽰⾝分證件及授權書,若無攜帶⾝分證件者,視同放棄比減議價機會。 8. 投標廠商請⾃⾏於投標期限截⽌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9. 為配合⾏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請廠商下載招標文件時,⾄數位發展部網站下載安裝ODF免費軟體,以避免使⽤微軟office軟體開啟本案上傳之ODF格式文件時,會有格式跑掉情形。 (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數位發展部/核⼼業務/數位政府/政府共通應⽤服務/ODF文件應⽤⼯具)。 10. 本案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郵件信箱:新興郵局第299號信箱;電⼦郵件信箱:eth@kcg.gov.tw)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fetched_at
2026-10-29T03:25:48+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 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包⼯業或丙級營造業以上廠商。
(2) 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5. 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