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729 招標中 (剩 3 天)

115年度旗山區道路改善工程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公告日:115/08/05 截止日:115/08/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392,087

押標金
$ 5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1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6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佩玲
聯絡電話 (07)6616100#233
機關代碼 3.97.64
單位名稱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 842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
聯絡人 蔡佩玲
聯絡電話 (07)6616100#233
傳真號碼 (07)6622764
電子郵件信箱 zuniainlimbo@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92,08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11 17:30
開標時間 115/08/12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二樓第二會議室。(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萬元整,並得轉為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甲方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工作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包⼯業或丙級營造業以上廠商。 (2) 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5. 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全 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所秘書室蔡小姐(電話07-6616100分機233),餘如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所經建課盧先生(電話:07-6616100分機514。) 2. 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 3. 開標當時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災經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截止投標及開標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相同時間,不另行通知。 4. 本案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規定,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5. 有關電子領標憑據相關說明如下: I. 廠商投標文件應列印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乙紙。 II. 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III. 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IV. 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6. 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7. 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或比減議價時,應依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若無攜帶身分證件者,視同放棄比減議價機會。 8. 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9. 為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請廠商下載招標文件時,至數位發展部網站下載安裝ODF免費軟體,以避免使用微軟office軟體開啟本案上傳之ODF格式文件時,會有格式跑掉情形。 (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數位發展部/核心業務/數位政府/政府共通應用服務/ODF文件應用工具)。 10. 本案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郵件信箱:新興郵局第299號信箱;電⼦郵件信箱:eth@kcg.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1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6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佩玲
聯絡電話
(07)6616100#233
機關代碼
3.97.64
單位名稱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
842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
聯絡人
蔡佩玲
聯絡電話
(07)6616100#233
傳真號碼
(07)6622764
電子郵件信箱
zuniainlimbo@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92,08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11 17:30
開標時間
115/08/12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二樓第二會議室。(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萬元整,並得轉為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甲方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工作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包⼯業或丙級營造業以上廠商。 (2) 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5. 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全 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所秘書室蔡小姐(電話07-6616100分機233),餘如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所經建課盧先生(電話:07-6616100分機514。) 2. 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 3. 開標當時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災經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截止投標及開標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相同時間,不另行通知。 4. 本案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規定,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5. 有關電子領標憑據相關說明如下: I. 廠商投標文件應列印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乙紙。 II. 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III. 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IV. 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6. 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7. 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或比減議價時,應依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若無攜帶身分證件者,視同放棄比減議價機會。 8. 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9. 為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請廠商下載招標文件時,至數位發展部網站下載安裝ODF免費軟體,以避免使用微軟office軟體開啟本案上傳之ODF格式文件時,會有格式跑掉情形。 (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數位發展部/核心業務/數位政府/政府共通應用服務/ODF文件應用工具)。 10. 本案補充檢舉受理單位:⾼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郵件信箱:新興郵局第299號信箱;電⼦郵件信箱:eth@kcg.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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