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417 已決標公告

太平社區暨長照服務活動中心興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決標日:108/04/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陳柏宗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18,380
原始預算
$ 1,620,000
底價金額
$ 1,618,38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6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范榕珆
聯絡電話 (07)6616100#233
機關代碼 3.97.64
單位名稱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 842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
聯絡人 范榕珆
聯絡電話 (07)6616100#233
傳真號碼 (07)6621848
電子郵件信箱 penny949@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2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1,62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本所出納繳交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紙本)、新台幣100元整(光碟),憑收據至本所秘書室領取文件,每人限購乙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29 17:30
開標時間 108/04/30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寄至旗山郵局第43號信箱 2.上班時間送至本所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A、1.建築師或結構、土木技師事務所(請註明何種),請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1)有效期執業執照。 (2)本人最近一期所得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代之。 (3)技師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請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代之。) (3)工程技術顧問業同業公會有效期會員證明。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營業範圍列有下列一種建築、結構、土木工程(請註明何種營業範圍) 之登記證。 B、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請詳閱招標文件,有疑義處請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2.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行政院工程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10樓.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7)337-3660 傳真:(07)331-3655 地址: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 3.開標日因故放假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4.押標金繳納方式及種類請參考本所招標須知第32~37條辦理。 5.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6.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29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6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范榕珆
聯絡電話
(07)6616100#233
機關代碼
3.97.64
單位名稱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
842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
聯絡人
范榕珆
聯絡電話
(07)6616100#233
傳真號碼
(07)6621848
電子郵件信箱
penny949@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2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1,62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49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本所出納繳交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紙本)、新台幣100元整(光碟),憑收據至本所秘書室領取文件,每人限購乙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29 17:30
開標時間
108/04/30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寄至旗山郵局第43號信箱 2.上班時間送至本所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A、1.建築師或結構、土木技師事務所(請註明何種),請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1)有效期執業執照。 (2)本人最近一期所得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代之。 (3)技師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請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繳營業稅或免課稅之廠商亦可檢附免稅之規定或證明文件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代之。) (3)工程技術顧問業同業公會有效期會員證明。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營業範圍列有下列一種建築、結構、土木工程(請註明何種營業範圍) 之登記證。 B、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請詳閱招標文件,有疑義處請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2.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行政院工程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10樓.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7)337-3660 傳真:(07)331-3655 地址: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 3.開標日因故放假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4.押標金繳納方式及種類請參考本所招標須知第32~37條辦理。 5.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6.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旗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2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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