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岡山路34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人工領標200元,郵購者請以郵政匯票購買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岡山路343號
履約期限
契約簽訂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或預算金額用罄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應備資格:營業項目列有旅行業或其相關行業之公司、行號。
(二)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或登記證明。(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執照)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或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免課稅之廠商請檢附稅捐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或開標前2個月內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
4、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附加說明
1.請廠商於等標期內隨時注意本案有無公告更正事項
2.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遇颱風或天災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辦理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5.受理檢舉單位:
(1)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2)岡山區公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岡山區岡山路343號;檢舉電話:(07)6214193轉221;傳真:6225382)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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