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本所現購2.郵購3.上網下載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寄岡山郵局第76號信箱2上班時間送本所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其營業項目:「環境清潔」、「園藝服務」或「建築物清潔服務」未受停業處分業者。
應備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下列: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須俟106年度預算通過且電協會補助款撥入後始得付款】
【本案屬經常性經費,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依規定先行執行三個月(四分之一),倘預算經議會刪除或減少,刪除或減少部分甲方得解除或終止契約。】
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於上班時間至本所經建課購領。2.郵購;郵購者請附回郵大信封﹝A3﹞寫明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回郵,以掛號郵寄岡山區公所經建課。3.上網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
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圖說工本費計500元整。1.現場購標者請先至出納處繳交工本費、2.郵購者請附匯票,受款人指名高雄市岡山區公所、3.上網下載工本費2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規定繳費。
其他
【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項規定辦理,如未達三家廠商投標,逕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1.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請詳閱招標文件,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4.以電子領標廠商請將購標繳納電子憑證﹝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紙本﹞放入大標封內,俾本所查驗。
5.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遇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 補充>檢舉受理單位:詳如招標須知末頁。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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