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604BN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鳳山區115年度區里公共設施及環境改善費登革熱防治漂白水採購案

高雄市鳳山區公所 決標日:115/06/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羽翔生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7,450
原始預算
$ 286,176
底價金額
$ 279,000
決標折數
92.2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鳳山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6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4 - 基本化學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品樺(標務);黃文俊(履約管理)
聯絡電話 (07)7422111#220;421
機關代碼 3.97.62
單位名稱 高雄市鳳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30號
聯絡人 李品樺(標務);黃文俊(履約管理)
聯絡電話 (07)7422111#220;421
傳真號碼 (07)7470151
電子郵件信箱 am4515@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鳳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30號(本所2樓秘書室(總務),郵購或親自領取)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現金,至本所2樓秘書室(出納)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15 17:00
開標時間 115/06/16 10:0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30號(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000元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30號(本所2樓秘書室(總務)、鳳山三民路郵局第8信箱皆可)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_2 國內廠商營業項目為化工原料業者或其他與本標案有關之製造、買賣相關之公司、行號且無採購法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格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所秘書室(總務),郵購或親自領取 郵購:以郵政匯票(受款人:高雄市鳳山區公所)支付文件工本費新臺幣200元,並於信封載明購買招標文件案號、案名、收件人及指定收件地址,附回郵信封及郵票20元5張、10元、5元各1張。本所收件清點匯票金額無誤後,招標文件與剩餘郵票將以掛號方式寄至指定收件地址。採郵購方式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所需時間。
電子領標 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
注意事項 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俾利審查。
疑義之處理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載明其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疑義事由,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疑義事由及其相關資料如為外文者,請備具正體中文譯本。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至 年 月 日止。(※未填者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3,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異議。 --------------------------------------------------------------------
印花稅繳納事宜 得標廠商請洽高雄市稅捐稽徵處(電話:07-7410141)、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高雄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
受理廠商檢舉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800025025 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政風室 電話:(07)7195816 電子郵件:agnes114@kcg.gov.tw 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
受理廠商申訴單位 高雄市鳳山區公所政風室 電話:(07)7437666 傳真:(07)7482289 地址: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30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鳳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品樺(標務);黃文俊(履約管理)
聯絡電話
(07)7422111#220;421
機關代碼
3.97.62
單位名稱
高雄市鳳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30號
聯絡人
李品樺(標務);黃文俊(履約管理)
聯絡電話
(07)7422111#220;421
傳真號碼
(07)7470151
電子郵件信箱
am4515@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鳳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30號(本所2樓秘書室(總務),郵購或親自領取)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現金,至本所2樓秘書室(出納)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15 17:00
開標時間
115/06/16 10:0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30號(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000元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30號(本所2樓秘書室(總務)、鳳山三民路郵局第8信箱皆可)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_2
國內廠商營業項目為化工原料業者或其他與本標案有關之製造、買賣相關之公司、行號且無採購法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格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所秘書室(總務),郵購或親自領取 郵購:以郵政匯票(受款人:高雄市鳳山區公所)支付文件工本費新臺幣200元,並於信封載明購買招標文件案號、案名、收件人及指定收件地址,附回郵信封及郵票20元5張、10元、5元各1張。本所收件清點匯票金額無誤後,招標文件與剩餘郵票將以掛號方式寄至指定收件地址。採郵購方式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所需時間。
電子領標
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
注意事項
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俾利審查。
疑義之處理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載明其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疑義事由,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疑義事由及其相關資料如為外文者,請備具正體中文譯本。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至 年 月 日止。(※未填者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3,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異議。 --------------------------------------------------------------------
印花稅繳納事宜
得標廠商請洽高雄市稅捐稽徵處(電話:07-7410141)、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高雄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
受理廠商檢舉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800025025 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政風室 電話:(07)7195816 電子郵件:agnes114@kcg.gov.tw 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
受理廠商申訴單位
高雄市鳳山區公所政風室 電話:(07)7437666 傳真:(07)7482289 地址: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30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鳳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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